| 释义 | 房产证上共有情况是单独所有指的是房屋产权属于登记产权人独有,没有别的所有人。
 独有就能一个人对房子做决定,包括此房抵押,买卖等。若为共同所有指的是房产证署名的各方共同拥有房产,共同行使对该房产的权利。
 房产证上加名字的情况具体如下:
 1、无贷房产证加妻子、子女、父母名字;
 2、有贷款房产证加名字;
 3、没有直系血缘关系的房产证加名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九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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