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合同是一种特殊的民事合同,其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被保险人在购买重疾险时,应如实告知自己的病史情况,否则可能会影响保险公司的赔付标准。但如果被保险人未告知的病史与获得赔付的疾病无关,保险公司不能以未如实告知为由拒绝赔付。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四条:“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一切情况。” 2.《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被保险人如实告知的,保险人不得以未告知为由解除合同或者不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综上所述,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自己的病史情况,否则可能会影响重疾险的赔付标准。但如果未告知的病史与获得赔付的疾病无关,保险公司不能以未如实告知为由拒绝赔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