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疾险拒赔恶性肿瘤是否要考虑法律诉讼的成本?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重疾险条款,如果恶性肿瘤是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之一,保险公司应按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赔偿责任。如果保险公司拒不履行赔偿义务,可以根据《保险法》等相关法规进行法律诉讼。但是,在考虑法律诉讼的同时,需要考虑相关的成本问题。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八十六条: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保险金。 2.《保险法》第八十七条:保险人拒不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的,被保险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保险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保险人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一)保险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二)保险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间内未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4.《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起诉费用、保全费用、执行费用和鉴定费用,由败诉方负担,但是诉讼期间,因对胜诉可能获得的利益争执不同,致使败诉方补偿负担的费用超过胜诉方可能获得的利益的,可以由胜诉方负担。 因此,当被保险人认为保险公司拒绝履行赔偿义务时,可以考虑进行法律诉讼。但在进行法律诉讼之前,需要全面考虑相关成本问题,包括起诉费用、保全费用、执行费用和鉴定费用等,以及诉讼风险和胜诉后获得的实际利益。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