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保险公司以不告知结节疾病为拒赔理由,我会获得什么样的赔偿? |
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保险公司以不告知结节疾病为拒赔理由,则需要考虑以下两个方面。首先,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时是否存在隐瞒或虚假陈述的情况;其次,保险公司是否在保险合同中规定了相关的免责条款。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保险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免责条款,在此基础上,保险公司才有权利拒绝赔付。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条:保险合同应当合法、公平、诚信,明确约定保险责任和免除或者减轻保险人责任的条款。 2.《保险法》第十六条: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不得有隐瞒、欺诈行为。 3.《保险法》第三十二条:保险人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对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的保险费或者索赔资格进行调查。 4.《保险法》第四十三条:保险人有权拒绝给付保险金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全部或者部分,但应当及时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并说明理由,有证据证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被保险人对保险事故发生后的调查、鉴定、协商及保险人的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投诉或者申请仲裁。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