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设立国有独资公司的程序有: 1、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2、提交《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及相关材料,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3、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等相关表格; 4、提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待领取《批准设立登记通知书》; 5、领取《批准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批准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向工商局缴费,领取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五条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