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出租的合同内容有哪些 |
释义 | 房屋出租合同的内容有:出租人与承租人的姓名及地址;房屋的位置、面积、装饰及设施;房屋用途;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房屋维修责任;装修的约定;转租的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违约责任等。 一、合同应当具备什么条款 合同应当具备下列条款: 1、当事人的姓名、姓名、住所; 2、房屋的座位、面积、装修及设施; 3、租赁用途; 4、租赁期限; 5、租金及交付方式; 6、房屋维修责任; 7、转租协议; 8、变更和终止合同的条件; 9、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法律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二、租房合同禁止养宠物该怎么写 租房禁养宠物的规定可以在合同中写明:租赁双方的姓名信息;房屋的位置信息;房屋用途;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禁止养宠物的特别规定;私养宠物的违约责任;房屋维修责任;转租的约定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三、公司没成立怎么签订租房合同 公司没成立应由发起人或者出资人决定的代表人签订租房合同,由全体发起人和出资人签订租房合同。合同写明代表人的姓名及基本信息;房屋的位置、面积、装饰及设施;房屋用途;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装修的约定;转租的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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