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股权转让过程中的债权债务应该怎么处理
释义
    1、股权转让债权债务问题,只涉及到股东出资不足。股东未履行出资责任,转让股权的,债权债务按以下情形处理: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债权人要求未受让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支持;
    (3)受让人履行出资责任或者承担公司债务后,向转让人追偿的,人民法院支付,但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八条
    一、股权转让纠纷的如何处理
    处理股权转让纠纷: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应当向公司和其他股东告知拟受让人和拟转让价格条件,并征求其是否同意转让的意见。
    公司和其他股东应于30日予以答复,逾期未答复者视为同意转让;公司和其他股东再起诉请求撤销转让行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足额出资即转让股权,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转让人将转让股权价款用于补足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并且可以追加受让人为第三人参与诉讼。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足额出资即转让股权,受让人以转让标的存在瑕疵或者受到欺诈为由主张撤销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3、名义股东未经实际出资人同意而将股权转让的,实际出资人按照约定请求名义股东赔偿其因股权转让而遭受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股东出资不足债权人可以起诉谁
    公司股东出资不足时,可要求下列人员承担相应的责任,也就是可起诉下列人员:
    1、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债权人可要求其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人员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2、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公司的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3、股东在公司增资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未尽忠实和勤勉义务而使出资未缴足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相应责任,赔偿相应的损失。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3 9:3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