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年,中国建立了哪些全国性的养老制度? |
释义 | 2014年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能够从一定程度上基本实现居民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是新农保和城镇居民保险制度并轨的结果,能逐步缩小不同群体间基础养老的差别,从而提高整体的保障水平。 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采取的是什么样的筹资模式。 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采取的是部分积累制的筹资模式。 基本养老保险的筹资模式,可以分为现收现付制、完全积累制两种基本模式,以及由这两种基本模式相结合形成的第三种模式——部分积累制。 部分积累制是现收现付制和完全积累制的结合,当前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采用此制度。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由两部分组成: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其中统筹账户采用现收现付制,个人账户采用完全积累制。 部分积累制可以有效结合现收现付制、完全积累制的优点,既能够保留代际转移、收入再分配功能,又能够实现刺激缴费的目的。 但在实际运作中,我国基本养老保险采取的部分积累制筹资模式仍面临很多问题,例如个人账户养老缴费被用于支付当期退休者退休金,使得个人账户为“空账”。同时,养老金的入不敷出加大了财政压力,政府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财政补贴从1998年的24亿元上升至2017年的8004亿元,增长了332倍。 我国采取部分积累制模式的具体理由包括: (1) 可以缓解人口老龄化带来的资金紧张的压力。采用部分积累制既能保证已退休人员基本生活的资金来源,又能适当积累以应付人口老龄化的危机。 (2) 部分积累制能够在承认各地保障水平差别的前提下实现全国统一制度的目标模式,也即通过缴费基数与个人账户储存数额的差别来承认收入水平与保障水平的差别,有利于实施统一的制度。 (3) 部分积累制通过利益机制强化了受保人的自我负责精神与参与意识; (4) 个人积累部分全部进入个人账户,就好比是储蓄,多一份储蓄多一份保障,职工乐于接受这种保障; (5) 部分积累模式兼有其他两种模式的特点,具有较为灵活的制度特征。社会统筹部分使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有了保障,个人账户即便大幅度贬值,可以取消,恢复现收现付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该内容由 巩瑞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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