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我国基层自治体系包括村、居民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但县和市以下的行政区划、法人单位、行业管理机构等不属于基层自治体系。 我国基层自治体系是指村、居民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是地方政府的组成部分。这些基层单位是人民群众直接参与基层管理、自治和公共事务的重要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基层自治单位应当依法独立行使管理和服务职能,自主决定本辖区重大事项,进行民主管理、公开决策、依法行政。但是,除了上述基层自治单位,其他县和市以下的行政区划、法人单位、行业管理机构等不属于基层自治体系。例如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等都不属于基层自治体系。这些机构的设立和管理,有着不同的法律规定和行政职责。 基层自治单位的财政来源是什么?基层自治单位的财政来源主要包括上级政府的转移支付、本级财政收入、自筹资金等多种途径。其中,上级政府的转移支付是基层自治单位的主要财政来源之一。此外,基层自治单位还可以通过合法经营、收取公共服务费等方式增加自有财力,支持本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 基层自治单位是我国基层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基层民主和基层群众自治,对于促进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管理、推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县和市以下的其他机构虽不属于基层自治体系,但是同样需要依法履行各自的职责,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条 村民委员会是村集体自治组织,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行使自治和管理职能,代表村民参加国家和上级村(居)委员会的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