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撤销合同撤销权应当通过仲裁或者诉讼方式去行使。对于可撤销合同,当事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撤销权的行使期限为一年,重大误解合同的撤销权行使期限为九十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