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撤销权之诉有管辖权的法院如下: 1、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当事人在合同中依法约定由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的,则按其约定。 一、同一当事人多个合同起诉怎么办 同一当事人多个合同起诉的,如果诉讼标的是相同的或者是同类的,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的,并经当事人同意的,可以合并审理。合同的管辖法院当事人依法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无约定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二、合同约定不明 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合同对管辖法院约定不明的,发生纠纷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三、合同如何约定管辖法院 签订合同对管辖法院的约定为: 1、可以约定为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的法院; 2、以及其他的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法律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五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