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需要学校开证明,证明学生学习能力不够,需要重新学习一下。 2、因学生身体原因暂时不能到校继续学习的特殊情况下,要有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证明,包括县级医院的住院证明材料、出院证明材料。 留级指的是学生学年成绩不合升级标准,留在原年级重新学习。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同一年级连留两次(即在同一年级读完三年)仍不能升级,而又未满十六周岁者,应继续随班就读,可也转入初职班(校)学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国家建立科学的学制系统。学制系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置、教育形式、修业年限、招生对象、培养目标等,由国务院或者由国务院授权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