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孩被领养后不想要了该怎么办 |
释义 | 领养的小孩不想要了,可通过协议解除收养关系或诉诸法院解决。协议解除要满足条件,双方同意且完全行为能力。无法达成协议时,法院可以判决解除。收养关系要求被收养人未成年且非独生子女,送养人须有多个健康子女且配偶同意。解除收养关系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近亲属的权利义务关系解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的关系可以协商确定。 法律分析 一、领养的小孩不想要了怎么办 领养的小孩不想要了可以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具体如下: 1.收养人与送养人或收养人与成年的被收养人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符合下列条件: (1)双方就解除收养关系达成合意; (2)双方均须为完全行为能力人; (3)在夫妻共同决定形成的收养关系解除时,仍应由夫妻双方共同决定。 2.不能达成协议的,可诉请人民法院解决。在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一方要求解除收养关系时,人民法院应依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加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判决解除。 二、收养关系要符合哪些条件 收养关系要符合被收养人和送养人的相关要求。 被收养人的要求: 1.被收养人一般应未成年人。16周岁以下为了照顾某些年老体弱无子女的人,我国现行政策允许他们确有必要时收养一个成年人为子女。但被收养人与收养人的年龄差须达20岁以上,被收养人须为未婚青年。 2.独生子女不得被收养。 对送养人的要求: 1.送养人的子女须不止一人。所谓子女不止一人,是指健康子女不止一人。如子女在两个或两个以上,但是一个是健康的。其他子女为精神病等严重疾病患者,这些子女的父母亦不得为送养人。 2.送养人有配偶的,须双方同意。单方送养是无效的。 三、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法律后果 1.对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近亲属的后果 收养关系解除后,其权利义务关系即行解除。 2.对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的后果 解除后,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领养的小孩不想要了可以通过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可以诉请人民法院解决。收养关系要符合被收养人和送养人的相关要求,被收养人一般应为未成年人,且独生子女不得被收养。送养人须有不止一个健康子女,并且有配偶的需双方同意。解除收养关系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近亲属的权利义务关系解除,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的权利义务关系可以协商确定是否恢复。请注意,以上仅为简要概述,具体问题还需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六章 政府保护 第九十五条 民政部门进行收养评估后,可以依法将其长期监护的未成年人交由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收养。收养关系成立后,民政部门与未成年人的监护关系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四条 赡养人、扶养人不履行赡养、扶养义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扶养人所在单位应当督促其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七章 司法保护 第一百零八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严重侵犯被监护的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单位的申请,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撤销监护人资格。 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继续负担抚养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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