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去世应该怎么办 |
释义 | 债权人去世的,其债权可以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如果是债务人去世的,则其债务应当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但是超出遗产范围的债务,继承人不需要偿还。 一、父母欠下赌债是否可以向子女讨债 父母欠下赌债不可以向子女讨债。赌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债务,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或债务担保人讨债。债务人死亡的,留下遗产,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人在继承遗产范围内偿还被继承人的债务。超出部分没有偿还义务。放弃继承的,不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继承人应当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二、子女是否需要继承父母的债务 子女不需要继承父母的债务。当父母欠债意外身亡,若父母尚有债权、财产存在的,这些债权或财产应该先用来偿还他人的债务,债务清偿完毕后,作为继承人才能对剩余遗产进行继承。子女如果没有继承父母的遗产,则不用偿还父母的债务,自愿偿还债务的话就不在这个限定范围内。 父母财产不一定要让子女继承。法律明确规定子女享有继承权,但这种权利具有不确定性,在父母去世之前没有任何的法律保护子女一定会得到财产,只有在父母去世之后,继承程序开始后一切才可以。让子女继承遗产并不是父母应承担的义务,子女所享有的权利仅仅是他们能依法取得遗产的依据。如果父母订立了遗嘱,则优先依照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来安排遗产的分配。 三、单身死亡债务如何办理? 具体处理的方法是:其一、债务人死亡,其遗产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的,由该继承人在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债务。其二、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债务人的遗产来偿还债务。其三、债务人没有遗产的,则不用再偿还债务,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终结。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条 国家保护自然人的继承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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