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首先在地税上面无缴纳记录;其中包括包括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收入小于成本费用出现亏损,不交企业所得税;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四条 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以下简称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