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孩随迁户口需要什么资料 |
释义 | 一、小孩上户口需要什么资料 小孩落户一般需要父母的本、、、小孩的明、这些材料到派出所落户,如果是到另一个地方的则需要提供父母的户口本、身份证、证、小孩的出生证明、证、户口本这些材料递交到迁入地派出所申请到一份准予迁入证明,凭准迁证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后到迁入地派出所落户就可以了。下面来给大家介绍一般需要什么手续。1、向迁入地管理公安部门咨询,了解户口迁入申请所需的证件和材料。2、提交户口迁入申请,并按照求提供各种材料、证件。如:投资所需提供的材料;大专院校升学需要提供录取通知书,婚姻类要提供结婚证等。3、迁入地户籍主管部门会审核提交的申请以及附上的材料。如果通过审核,则会签发《准予迁入证明》,这就是准迁证。如果不符合条件,公安机关会出具具体解释。如:提交材料不齐全,需要重新提交审核。4、现户籍地会派给所需要提供的材料和证明,在携带各种证明、准迁证,到现户籍地派出所提交迁出申请。5、现户籍派出所审核同意,则办理户口迁出,并开具。如果不符合条件,则需要完善才能通过申请。6、当全部办理手续通过,会派发新的户口本,办理新的身份证。身份证不能立即办理,最好不要先交回现有的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一、无结婚证,给小孩上户口需要什么资料? 小孩落户口无结婚证要怎样办非婚产娃儿入户需要提供以下手续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解决:1父或母入户书面申请2婴儿出世医学证明或亲子判定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非婚产娃儿必须出具亲子判定证明,由公安机关指定判定组织判定后出具3爸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相关知识:非婚产子要缴社会抚养费吗非婚产娃儿的爸妈违背了计划生育政策,按照《计划生育法》的限定需要交纳社会抚养费,但这并不应当影响娃儿得到户口登记的权利。不过目前根据很多省市的限定,必须交纳社会抚养费才能解决户口登记,如北京市就要求“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婴儿等违背法律法规限定生育的,须持婴儿出世医院填发的《出世医学证明》和婴儿父亲、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及婴儿母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交纳社会抚养费证明。非婚生婴儿同时提供亲子判定证明经派出所审批解决。”但是也有部分省市目前出台了新的措施,简化了户口登记的手续,如山东省在2014年出台的新限定就明确了交纳社会抚养费不再是落户的先决要求。非婚产娃儿身份怎样确认确认非婚产娃儿的身份通常有以下几种方式: 1、爸妈在社会上公开认同。 2、爸妈就非婚产娃儿的身份去公证处做公证证明。 3、户籍登记,这就是人们通常说的去派出所上户口。在户籍册中载明其生身爸妈。 4、有直接证据证明其生父或生母是谁。比如,书信、音像手续等载明其父娃儿或母娃儿关系。当生父或生母拒却认同亲子关系时,能够通过的方法确认其生爸妈。亲子判定是运用高科技手段,通过对比遗传基因来确认血亲关系的一种手段,准确率很高,已为我国法律所认同,并为司法实践所广泛应用。 二、小孩子多久上户口 这个没有明文规定,只要你手续全,就好办,规定是出生后一月内自己或居委会申报,有的地方改成三个月申报,实际这个申报不申报没有啥的,到时候带全手续直接去派出所户籍办理就行!你呢还是不要托太久,毕竟孩子马上就要上幼儿园了 三、有抱养的小孩上户口吗,怎么上户口 您好!关于“有抱养的小孩上户口吗,怎么上户口”的回复如下: 1、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申请,在20个工作日内,责任区民警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由主管所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市公安局户政部门。 2、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在接到上报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3、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接到上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审批决定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4、对已登记了常住户口的被收养人,其户口所在的公安派出所凭《收养证》和市、县公安局户政部门的批件和《准迁证》,当场签发《迁移证》并注销户口。 5、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被收养人原已登记了常住户口的,凭《收养证》、《准迁证》和《迁移证》当场办理入户手续;对未落常住户口的被收养人,凭《收养证》和市、县公安局户政部门的批件办理户口登记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