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自己开一个户口本需要什么条件 1、自己开一个户口本需要的条件有以下: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 (2)结婚证或离婚证; (3)子女的出生证; (4)房产证; (5)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属本单位员工的证明材料; (6)单位出具的集体户地址变更的证明材料; (7)申请人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无业证明; (8)收养证或解除收养的证明材料; (9)申请人本人一寸免冠彩照一张。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二、分户时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1、乡村组同意分户的三级证明,证明上需加盖公章,加签经办人姓名; 2、以本人名义提出分户申请,并提供本人签名的分户申请书; 3、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明,农村建房审批表或房产证; 4、到民政部门申请房屋明确的门、户、牌住址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