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监狱保外就医的条件
释义
    1、罪犯在服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予保外就医:
    (1)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
    (2)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的,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刑期(已减刑的,按减刑后的刑期计算)三分之一以上(含减刑时间),患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但如果病情恶化有死亡危险、改造表现较好的,可以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3)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
    (4)年龄60周岁以上、体衰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2、虽符合上述条件,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罪犯,一律不准保外就医: (1)罪恶民愤很大,受害人及其家属不谅解,群众不同意的; (2)在服刑期间,改造表现一贯较差的; (3)为逃避惩罚在狱内自伤自残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3 8:2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