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法律对刑法的时间效力是怎样规定的? 刑法的生效时间,一般有两种规定方式: 1、是从公布之日起生效; 2、是公布之后经过一段时间再施行。 二、法的效力分为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和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 1、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也叫狭义的法的效力,即指法律的生效范围或适用范围。 2、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指判决书、裁定书、逮捕证、许可证、合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法律终止生效的时间 法律终止生效,即法律被废止,指法律效力的消灭。它一般分为明示的废止和默示的废止两类。具体形式主要有: 1. 法律法规本身规定了有效期,有效期届满,从而自动失效; 2. 新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自本法实施之日起,旧法律法规立即失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民法典施行后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民法典的规定。 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但是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实持续至民法典施行后,该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民法典的规定,但是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条 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有规定,适用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但是适用民法典的规定更有利于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更有利于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更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