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董事会或股东会决定分红吗? |
释义 | 股东会应决定分红决议,而不是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会拥有审议批准公司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的职权。董事会应制订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公司法》规定股东会行使决定公司经营方针、选举非职工代表董事、审议报告、决定利润分配等职权,包括审议批准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法律分析 分红决议应当由股东会作出而不是董事会作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是股东会的职权。董事会应当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拓展延伸 股东权益如何影响公司分红政策? 公司的分红政策受股东权益的影响。股东权益是指股东在公司中所拥有的权益和权力。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股东享有决定公司分红的权力。公司通常会根据股东的投资比例来确定分红金额。如果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较高,他们通常会有更大的分红权益。此外,股东权益还受到公司的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计划和现金流状况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可能会根据这些因素来决定是否分红以及分红的金额。因此,股东权益对公司分红政策具有重要影响。 结语 股东会作出分红决议,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股东享有决定公司分红的权力。股东权益对公司分红政策具有重要影响,包括股东持股比例、公司盈利状况和未来发展计划等因素。因此,分红决议应当由股东会作出,而不是董事会作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九十二条 董事会应于创立大会结束后三十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下列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一)公司登记申请书; (二)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三)公司章程; (四)验资证明; (五)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的任职文件及其身份证明; (六)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七)公司住所证明。 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十三章 附 则 第二百一十八条 本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二节 组 织 机 构 第四十一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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