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的内容有哪些? |
释义 |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与股东大会行使的职权。特别决议包括合并、分立、解散、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增减注册资本,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大会行使职权包括决定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董事和监事、审议报告和财务方案、决定利润分配、注册资本增减、债券发行、合并分立解散等。《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为法律依据。 法律分析 一、须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的事项是哪些 1、须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的事项是合并、分立、解散、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特别决议是指股东大会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一百零三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股东大会行使的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9、对公司发行债券做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做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章程规定需由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 结语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包括合并、分立、解散、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增减注册资本。特别决议要求股东大会出席股东三分之二以上的表决权通过。股东大会还行使决定经营方针、选举董事和监事、审议财务报告等职权。此外,股东大会还对增减注册资本、发行债券、合并分立解散等事项做出决议,并修改公司章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二节 股 东 大 会 第九十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三节 董事会、经理 第一百一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由董事会成员兼任经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十章 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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