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货运资格证可以转回本地。持有效从业资格证件,身份证为原籍,由本人申请,经原发证机关同意,并在原发证机关提取全套从业资格证档案,且档案资料齐全,方可办理从业资格证转入手续。档案必须由原发证机关密封,档案资料逻辑性合理,原发证机关相应印章齐全,考核员签字齐全,考试成绩合格,驾驶员培训、考试等资料内签名与本人签字一致,档案资料要件齐全。凡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档案资料有破损、撕毁等情况的不予受理,退回原籍,后果自负。 法律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十五条 已获得相应道路班车客运经营许可的经营者,申请新增客运班线时,除提供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二)与所申请客运班线类型相适应的企业自有营运客车的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复印件; (三)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包括客车数量、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座位数以及客车外廓长、宽、高等。如果拟投入客车属于已购置或者现有的,应当提供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论、客车类型等级评定证明及其复印件; (四)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 (五)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所在单位的工作证明或者委托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