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宁住房公积金2022年度报告出炉,看看公积金使用情况如何 |
释义 | 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2022年度公积金使用情况报告。2022年度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累计收入约130亿元,累计支出约118亿元,余额约132亿元。截至2022年底,南宁市住房公积金账户数突破100万。 据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2022年度公积金使用情况报告,2022年度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累计收入约130亿元,同比增长13.04%;累计支出约118亿元,同比增长9.29%;余额约132亿元,同比增长15.09%。其中,住房贷款、提取手续费等收入项总计约107亿元,占比近82%;公积金贷款和提取等支出项总计约96亿元,占比约81%。报告还显示,2022年度南宁市住房公积金账户数突破100万,达到103.6万户,较上一年增加了7.8%,其中新开户数约13.3万户,同比增长12.5%。此外,报告还提到,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继续完善公积金制度和服务,加强住房公积金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人才购房、公租房等重点项目建设,为广大缴存职工提供更好的住房保障服务。 “南宁市住房公积金”是什么?如何缴存?南宁市住房公积金是指在南宁市范围内的单位、个体工商户和机关事业单位等组织,以及城镇居民个人按一定比例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南宁市缴存比例为单位和个人各缴存12%。具体操作流程,用人单位应在当月工资发放日前5个工作日将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到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银行户头上。 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的收支情况良好,账户数也达到了新高,说明广大市民对于公积金的认识和使用愈发深入。同时,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在不断探索新的服务模式,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为缴存职工提供更加优质的住房保障服务。我们也呼吁用人单位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保障职工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条例》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国家规定向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拖欠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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