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到时候不还怎么办 |
释义 | 1、债权人与债务人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债权人在借款期限到后,可提醒对方尽快清偿债务,也可以约定或者订立新的延期偿还合同; 2、债务人拒不还款,双方协商无效的情形下,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递交起诉状,法院依法受理。 若通过起诉的方式要回借款,债权人需要事先准备相关证据,主要有借条、双方借款时的录音录像,银行转账记录等证明对方收到借款的证据。胜诉后,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借款人应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于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 一、债务纠纷法院该怎样处理 民间借贷纠纷中如果债权人提起诉讼,一般会经历以下程序:首先,在立案时,法院会对原告,也就是债权人诉请债权进行形式审查,应提供关于诉请债权书面借据或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前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其次,在立案后,若被告,也就是债务人应诉,原被告可以在法官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协商,若协商不成则法院根据双方举出的证据对案件事实依法进行审理判决。若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法院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法院是缺席判决还是中止诉讼取决于是否“借贷关系明确”。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法院将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进行审查并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不明确,事实难以查清的,则可能驳回诉讼请求。因此,债权人应当要保留借款合同、借贷凭证等“借贷关系明确”的证据材料,否则一旦借款人失踪,将难以证明借款事实。最后,在取得生效的判决或调解书后,债务人若没有按照判决或调解书履行义务,债权人可以通过申请强制执行的方式执行债务人名下的财产,在债务人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时,债权人可以申请将债务人列入失信人名单。 二、已经还钱但欠条没有收回应该怎么样办 一般民间借贷中,借款人在还款时,为了防止债权人以已还过的欠条再次要求债务人还款,一般会要求债权人返还欠条或销毁。但是,常常会有忘记要回或销毁的情形,虽然事实上已经履行了还款义务,但是没拿回借条或者欠条,债权人完全可以就该凭证起诉还钱。如果遇到已经还钱但没拿回借条或者欠条,债权人要求还钱并起诉的话,作为债务人应该积极应对诉讼,应尽量收集已经还款的证据,如当时的见证人、录音、录像、汇款单据等证据材料,如果能够证明已经向对方偿还借款,那么法院就不会判决再次还钱。应诉前最好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以便准备充足完整的证据,如果不方便应诉或担心自己无法准确表达自己的诉求,建议直接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在此律师提醒,作为债务人在还钱的时候千万要记得索回借条或当场销毁,即便无法要回或当场销毁,也应当要求债权人当场写下收据并在欠条或借条上备注已于某年某月某日偿还欠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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