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执行 遗嘱 及管理遗产的直接必要费用按应征税遗产总额的0·5%计算,但最高不能超过五千元。 二、 房产继承 ,同其它 遗产继承 一样,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 继承人 遗留 房屋所有权 及其 土地使用权 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 三、房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 (一) 继承 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法律规定的 继承权 ,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 遗嘱继承 权的实现,必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和被继承人已死亡,否则遗嘱继承关系也不会发生。如父母健在,其房地产子女就不能继承。父母意愿将自己的 房产赠与 子女是可以的,但这种行为叫生前赠与,不叫继承。 (二)继承遗产的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即 法定继承人 或遗嘱继承人。我国 继承法 确定的法定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法律依据: 《 遗产税 暂行条例》第八条 遗产税的计税依据为应征税遗产净额。 应征税遗产净额是被 继承人 死亡时遗产总额,扣除本条例第五规定的不计入应征税遗产总额的项目除并减除本条例第六条 规定的允许在应征税遗产总额扣除的金额和本条例第七条 规定的免征额后的金额。 第九条 遗产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征遗产税税额=应征税遗产净额_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