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大病需要些什么材料? |
释义 | 大病医保申请流程和准备材料: 1.本人填写《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个人申请表》(一式两份); 2.将已填写申请表、近次出院记录、门诊病历、相关检查检验材料及一张一寸照片报所在单位; 3.所在单位盖章确认并报市医保中心审批。其中,申请恶性肿瘤放、化疗、白血病化疗、尿毒症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之门诊大病资格的参保人员,可由本人或家属自行办理申请业务。 经过审核,确认参保人申请资料真实完整、所申请病种的病情符合要求的,给予办理《门诊大病医疗证》,并根据审核通过的日期确定其门诊大病医疗年度起始时间,根据本人要求确定其门诊大病就诊的定点医院。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到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取回所有资料。 一、昆山大病医保待遇 根据昆山市的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参保的职工,在政策范围内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之后使用排异药物,恶性肿瘤放疗化疗,累计费用在4万元以内的部分,可以按照90%的比例结算。4万元到10万元以内的部分,可以按照95%的比例结算。参保人员在结算年度内符合规定的住院和门诊的特定项目医疗费用,累计超过10万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医保结付95%,剩下5%个人自负。 以上是参保职工的报销比例,如果是城乡医保的参保者,仍然是以上的一些治疗费用,在10万元以内的部分,都是按照90%的比例结付的。 二、报了医疗保险怎么办? 参保人员申报特殊疾病门诊治疗,必须符合特殊疾病目录规定的病种。 1、一人患两种或两种以上特殊疾病的,可以同时提出申报。 2、甲类病种随时鉴定,乙类病种每月25号以后集中办理。 鉴定资料: 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医疗证》、二级以上医院住院病历复印件、检查单、病理单等 方法: 1、首先在兖定点医院中,任意选择一所医院作为自己的门诊治疗定点医院,一年内不得变更。 2、持上述资料到本人选定的门诊特殊疾病定点医院填写《门诊特殊疾病鉴定审批表》并鉴定,鉴定合格者到医疗保险处办理《特殊疾病医疗证》。 3、异地安置的特殊疾病患者的有关申报材料也可由所在单位统一上报。 法律依据: 申请大病医疗救助办理流程及所需资料 申请享受医疗救助的对象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城乡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医药费发票,已经报销了医药费的需提供报销凭证,未报销的提供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盖章(必须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经办人签名)的有效发票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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