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房无合同怎么办 |
释义 | 租房无合同视为不定期租赁,双方可以随时解除房屋租赁关系。租赁期间内,承租人应当依照口头约定按时缴纳房租,经出租人同意的,可以将租赁房屋对第三人进行转租。 一、《合同》解除后,房东有权要求解除合同么 在以下情况下,房东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内支付租金的;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于第三人的;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视为不定期租赁。 二、和群租房里的二房东签订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是否有效要看二房东和房东所签订的协议。如果那个协议里规定二房东不允许转租,则你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如果约定可以转租,合同是有效的。 除此之外,房屋转租合同的生效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房屋租赁合同有效且尚未终止。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经出租人同意。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三)次承租人须符合法定的条件; (四)房屋转租合同的内容与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相适应。 三、转租是什么意思? 转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再出租的行为。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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