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纠纷处理,医疗纠纷处理流程 |
释义 | 医疗纠纷处理与管理条例 医疗纠纷处理与管理条例指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在执业活动中采取措施确保患者的人身、财产安全以及与就医有关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从医疗纠纷的处理上看,涉及的方面较多,大家会越来越关注。而要使医疗纠纷处理合法合规,往往要收集好相关资料,综合打击各种复杂的医疗纠纷。 今天咱们说一下收集医院信息的资料。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卫生行政部门监管下的患者信息收集,以及法院根据证据来推定的医疗过失行为的证据;而医院受理医疗纠纷后,有如下合法要求进行医疗信息收集:一、患者信息收集1.主要内容:患者真实姓名和身份信息、医院诊疗号切、就诊时间、现居住地址、医院证件号码、医院出院编号、医院诊疗号切2.次要内容:关于医院参与医疗纠纷或第三方申请执业协会、医疗机构法人协会提供或协助提供的患者信息、医疗机构参与诊疗案件管理、医疗纠纷立案、与医疗机构依法签订诊疗服务合同、医疗机构依法提供医疗过错证明材料、医疗纠纷鉴定和合同备案等3.主要材料:患者基本信息以及患者向医疗机构提出咨询所填写的具有医疗机构出院诊断、床位号、患者预计未来住院治疗等内容。但不可能至医疗机构提出完整医疗过错的材料。但可能提供至医疗机构提出查清医疗过错事实所需要的材料。如下图:6.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纠纷申请后,应当要求医疗机构提供下列各项医疗信息:(1)医疗机构诊疗行为的内容,包括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医疗机构提供的处方药品、医疗机构的检查结果和结论等;(2)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给患者造成损害的具体情况以及医疗机构承担侵权责任的主要事实;(3)医疗机构为患者提供的医疗服务情况;(4)医疗机构是否同意患者自行维权或申请诉讼的理由;(5)医疗机构是否依法接受过患者的委托。 提示一下,医疗纠纷案件查询网也是一个辅助。二、医疗过错的证据收集对患者而言,医疗过错是指造成疾病的发生、发展以及与之相关的后果的存在或可能。根据医疗过错形成的客观上是“医者不治已病”的特点,可以在医疗行为上不产生医疗过错,如患者书面通知医院自己不能离开本机构,要求医院提供住院协议等文件以协助出院。那么,这些医疗过错如何被确认呢?最高人民法院的医疗事故认定规则的第十二条规定,实施住院医疗期管理制度的医疗机构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其医疗过错:(一)实施住院医疗期管理制度时,医疗机构内存在自己不履行住院医疗期管理制度或者其他违反住院医疗期管理的规定行为;(二)实施住院。 医疗纠纷处理的参与主体有 医疗纠纷处理的参与主体有医院、律师、公证处及患者本人。其中,患者本人是关键的参与主体。律师在医疗纠纷处理中,虽不是组织主体,但律师在处理过程中的作用不可小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律师对医疗纠纷的处理,应充分发挥司法机关的指导作用,提供法律意见或其他方面的指导。在医疗纠纷的处理过程中,患者可委托具有法律执业资格的医疗、医学、法律专业人员在医疗纠纷一方有争议的地方做法律适用方面的指导,也可委托具有法律执业资格的医疗纠纷专业律师做医疗纠纷各方当事人的法律意见或其他方面的指导。医疗机构或执业律师可以根据患者的需要,向医疗机构提供法律意见或其他方面的指导。 医疗机构或执业律师应采取书面、口头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供其上述方面的指导,当事人也可以委托法律顾问帮助上述方面的指导。一般有明确的医疗纠纷目标和法律意义的情况下,律师会做出具体的指导方针。除此之外,患者在维权过程中还可以向医疗纠纷鉴定机构申请鉴定。公证处在处理医疗纠纷中,通常依据医疗机构或执业律师处理涉及医疗纠纷的方案,委托公证人员鉴定。医疗纠纷处理依据行政法、刑法、民法、刑诉法、民事诉讼法规范处理,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该规范全称为《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行政处理程序规定》,而第二十五条又规定了医疗机构或者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类型责任。其中,第三款规定:“行政法规对行政机关应承担哪些责任作出限制,可以限制行政机关责任的法律、行政法规包括基层人民政府行政机关应当对安全监管、基层公共卫生、卫生防疫、非盈利医疗机构等行政行为予以规范,而非营利医疗机构等应当承担责任。”从行政法、司法解释及医疗行政处罚法来看,公民在就医过程中发生医疗纠纷,需要了解相关政策,遵守相关程序。医疗纠纷处理程序合法,医疗损害责任全覆盖,适用医疗损害责任的法律规定,治安处罚才能得到法律保护。 医疗纠纷处理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尤其是医疗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并不意味着医疗机构和执业律师也可以和行政法规、司法解释一样享有处理医疗纠纷的法律效力。司法案例:患者与经常去山西大同挂水但保健液类药物滥用的医生签订“挂水免费基本处方医嘱”,认为医生滥用处方权,有违合理使用处方的权利,请求北京北京公安局投案自首。医生辩称:在被投案前有非常充足的诊疗记录及必要的检查,按照医学检查不可超过6小时服用基本处方药药量。从医疗行政部门责任和行政机关处罚理由看,本案法院不具有事实上的违法成立。 具体。 医疗纠纷处理条例实施时间 医疗纠纷处理条例实施时间工作总结原文的批注2019年3月27日,全国卫生计生委印发了《医疗纠纷处理条例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在加大完善修改力度的同时,对工作中产生的大量矛盾纠纷和问题进行了调整,进一步明确了纠纷调解、提出和解的基本程序、法律依据、目的和方法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并明确了纠纷处理组织机构、纠纷调解工作组织、鉴定的重要性及其执行方式等方面的内容。下面和律汇整理以下几点主要内容:一、纠纷处理基本程序与目的。纠纷处理的基本原则:定性,先处理再调解,先解决矛盾后赔偿。纠纷处理程序:有权按适用对抗原则,适当赔偿,或协商离婚、解除婚姻关系等。 纠纷处理责任主体:纠纷的处理应当由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和患者承担责任。医疗机构及工作人员:分两种情况,一是医疗机构因维护医疗质量、维护医疗安全等有故意犯罪可能的,应当追究其责任,禁止危害第三人的人身安全;医疗机构应当自收到医疗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患者或者医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作出书面承诺书,承诺不追究患者的责任或者向患者和医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作出不追究责任的承诺书。医疗机构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分医疗、药品和非医疗行政主管部门。医疗机构在安全、教学、科研、生产、管理、服务等非工作事项上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应当责令改正,处罚款或者责令停业整顿。在非工作事项上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处警告或者3000元以下罚款。 二是医疗机构因安全、医疗卫生等有故意犯罪可能的,应当追究其责任,责令停业,给予其责任或者处罚;医疗机构应当自收到医疗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患者或者医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作出书面承诺书,承诺不追究患者的责任或者向患者和医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作出不追究责任的承诺书。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依法办理医疗纠纷处理案件,在医疗纠纷事件初次调解期间,除有合理合法的理由外,医疗机构及工作人员应当积极配合调解。在医疗纠纷事件屡次调解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依据工作人员的承诺书或者不同程序分段调解的,根据医疗机构及工作人员的承诺,决定是否进行调解。 纠纷不同程度分别提起医疗纠纷调解书调解依据原因:1.纠纷处理调解书的性质,除承认承诺书中的权利义务外,就内容和表达出来的态度要求患者承担责任,即配合进行调解。2.纠纷处理调解书的形式特征,多数调解书要求使用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发送。3.纠纷处理调解书的调解内容要求全面、合理,能切实维护患。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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