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为了帮助房地产市场恢复活力,去除商业地产库存,很多地方出台了相应的政策,例如武汉市出台商改住新规,武汉市房管局起草发布《关于允许商业和办公用房等存量用房改造为租赁住房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即日起将在武汉市部分区域内执行的新政策,符合条件的商业和办公类存量用房,可改造为租赁住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法》第五十条:“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管理企业业管理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