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住宅面积差异规定 |
释义 | 商品房面积误差在3%以内,按合同价格结算;超过3%,购房者可解除合同。实际面积大于约定面积时,购房者需补足3%以内的房款,超出部分由出卖人承担。 法律分析 商品房面积误差绝对值在3%以内,按照合同的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购房者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如果购房者想要继续履行合同,实际住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的面积,那么购房者需要补足3%以内的房款,超过部分的房款由出卖人承担。 拓展延伸 住宅面积标准化管理措施 住宅面积标准化管理措施是指针对住宅建设和销售中的面积差异问题,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其主要目的是规范住宅面积的计量和公示,确保消费者能够清楚了解购买的住宅实际面积,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些管理措施包括建立统一的住宅面积计量标准,规范住宅面积的测量方法和流程,加强对开发商和中介机构的监管,提高住宅面积公示的透明度和准确性。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防止住宅面积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促进住房市场的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消费者权益。 结语 住宅面积标准化管理措施的实施对于保护购房者合法权益起到了重要作用。合同约定的商品房面积误差在3%以内,确保了购房者的权益不受侵害。对于面积误差超过3%的情况,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补足房款。此外,住宅面积标准化管理措施还规范了面积计量和公示,加强了对开发商和中介机构的监管,保障了购房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这些措施的落实将促进住房市场的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消费者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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