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撤销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几年内行使有效? |
释义 | 撤销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有效。 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 债权人能否对保证人行使撤销权 债权人可以对保证人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是基于债权的一种固有的法定权能。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实施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 担保人是否可以行使撤销权 担保人不可以行使撤销权,担保人并不属于债权人的范畴。担保人只有在承担了担保责任后,方具备债权人的地位,在此之前,不能说债务人的行为侵害了担保人的债权。因此,担保人不能成为撤销权行使的主体。 要如何理解债权人行使撤销权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就是当债务人存在下列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时,债权人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行为的权利行使方式: 一、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 二、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律师费由谁来出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包括律师费,由债务人承担。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实施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适用范围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和第五百三十九条的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适用范围是: (1)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 (2)债务人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 (3)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 该内容由 马长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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