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司已经注销,不能起诉公司。如果未依法清算,办理了注销登记,可以起诉 公司的股东 、发起人或者出资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的解释》第六十四条规定,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 注销公司的流程如下: 1、登报,在公司清算期间即可登报公示,需要在当地工商局认可的报纸进行登报; 2、注销社保,社保局会核查公司是否存在欠缴情况; 3、自公司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公司需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税务注销,先注销国税,再注销地税; 4、到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 5、到公司开户行注销公司的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基本户等其他账户; 6、应当到公司印章登记的公安机关注销掉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力。 综上所述,公司注销了,也就不存在公司法人,所以无法起诉公司法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注销】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银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