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证丢失怎样办理离婚? |
释义 | 可以先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补结婚证,再进行离婚。 一、两个人协商好了想离婚怎么办 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离婚并就抚养权,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签订离婚协议书,进行协议离婚。申请离婚邓旭需要携带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离婚协议书。 二、景德镇珠山区离婚在什么地方 在婚姻登记处办理。登记离婚流程:第1、是准备相关证件: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第2、是夫妻双方共同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第3、是民政局工作人员经查证情况属实后,收回结婚证,发给离婚证。 三、离婚后去哪里 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双方同意,协议离婚的,持户口本、身份证、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经常遇到的难题是:双方离开户口所在地在外地居住,而居住地民政局一般不受理;离婚协议书不符合要求(一般要包括同意离婚、和三大方面)。注意,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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