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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结婚证丢失想离婚怎么办理
释义
    结婚证丢了而当事人双方想离婚的,需要先去原婚姻登记机关查询婚姻档案,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婚姻证明,然后再携带该证明以及相关材料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可当场领取离婚证。
    结婚证丢失现在想起诉离婚怎么办
    结婚证丢失了,先去民政局补办结婚证,然后再带起诉状和以下这些证据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离婚。(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二)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1、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2、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3、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或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三)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如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四)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1、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2、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银行帐号;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股东代码、资金帐号;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3、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等。4、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除提交借据以外,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5、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6、如申请法院调查取证但不能提供以上线索的,依法驳回申请。(五)有具体的财产分割要求的,应提交主要财产清单。
    结婚证丢失怎么办理离婚
    1、结婚证丢失的,可以先补办结婚证再在离婚。结婚证丢失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2、补领后双方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之一离婚:(1)如果双方能就离婚、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双方亲自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2)如果双方不能就以上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被告经常居住地和住所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法院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会判决离婚。3、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结婚证丢失怎么办理离婚手续
    想离婚结婚证丢了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离婚:1、直接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这种方法,只能适用于夫妻双方有一方的结婚证丢失需要离婚的情况。夫妻二人可以直接去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用仍在的另一方的那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2、先去原婚姻登记机关开证明,再办理离婚登记这种方法,适用于夫妻二人的两本结婚证都丢失但需要离婚的情况。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但是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并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3、先去民政部门补办结婚证,再登记离婚。除了选择上述两种方法离婚,也可以选择“先补结婚证再办离婚证”的方式,即双方先到民政部门补办结婚证,然后再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补领结婚证以后,如果双方能对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另一方不配合去补领结婚证,那么另一方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去原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出具婚姻关系证明,然后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4、通过诉讼办理离婚。如果另一方不配合去补领结婚证,那么另一方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去原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出具婚姻关系证明,然后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结婚证丢失怎样办理离婚
    (一)直接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这种方法,只能适用于夫妻双方有一方的结婚证丢失需要离婚的情况。夫妻二人可以直接去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用仍在的另一方的那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二)先去原婚姻登记机关开证明,再办理离婚登记。这种方法,适用于夫妻二人的两本结婚证都丢失但需要离婚的情况。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但是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并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三)先去民政部门补办结婚证,再登记离婚。除了选择上述两种方法离婚,也可以选择“先补结婚证再办离婚证”的方式,即双方先到民政部门补办结婚证,然后再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补领结婚证以后,如果双方能对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另一方不配合去补领结婚证,那么另一方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去原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出具婚姻关系证明,然后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四)通过诉讼办理离婚。如果另一方不配合去补领结婚证,那么另一方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去原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出具婚姻关系证明,然后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结婚证丢失如何办理离婚
    如果结婚证丢失,需要带户口本、身份证到原来的办理结婚证的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证,办完之后,再持结婚证,双方户口本,双方的身份证,离婚协议书以及照片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该内容由 王远义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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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6 20:2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