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合并须经什么法定程序 |
释义 | 公司合并的法定程序有: 1.签订并通过合并协议:合并协议是导致公司资产重新配置的重大法律行为,其中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合并的决议,必须经全部股东2/3以上表决权的通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合并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务清单:资产负债表是反映公司资产及负债状况、股东权益的会计报表,是合并中必须编制的报表。合并各方应当真实、全面地编制此表,以反映公司的财产情况,不得隐瞒公司的债权、债务。 3.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实施债权人的保护程序,即在做出合并的决议后通过邮寄、公告等方式通知债权人,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可对合并提出异议。 4.办理相关手续:合并其他公司的公司应当于公司合并之后,就发生变化的登记事项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被合并的公司应到登记机关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一、吸收合并程序 吸收合并程序: 1、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各自编制自己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2、分别召开各自的股东会议,通过合并决议; 3、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 4、召开公司合并报告会议或公司创立会议; 5、办理产权转让、工商登记手续。 二、公司合并的特征 公司合并的法律特征是:1.公司合并是公司之间“合二为一”或“合多为一”的法律行为,因此,合并必须是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的存在为前提。2.公司的合并是基于公司本身,而非公司股东。公司的合并是基于公司订立协议产生,该协议一般是由公司各方的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就公司有关合并事宜所达成的。故而合并作为一种民事行为,其当事人是公司本身,而非公司股东。公司合并的两种形式: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二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的担保的,公司不得合并。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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