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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释义
    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次要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有权从事采集、供应血液或活动的单位,包括采供血机构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表现为过失。
    一、非法制作血液制品罪的犯罪构成界定
    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犯罪构成界定是: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制作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
    3、主体要件,主体是有权从事制作血液制品活动的单位;
    4、主观要件,主观为过失。
    二、我国刑法对非法制作血液制品罪如何认定
    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认定要件有:
    1、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
    2、本罪客观上表现为收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时,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反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健康的后果;
    3、主体是特殊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三百三十四条之一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采集我国人类遗传资源或者非法运送、邮寄、携带我国人类遗传资源材料出境,危害公众健康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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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9 7:1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