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业主不交物业费被物业起诉应自收到起诉书的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针对物业的起诉状准备相应的资料,按照法院的传唤参加庭审。物业可以与业主进行协商并发出催告,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业主仍未缴纳物业费的,物业可以作出起诉业主的决定,要求业主支付物业费并承担违约滞纳金。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六条 业主依照法定程序共同决定解聘物业服务人的,可以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决定解聘的,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人,但是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据前款规定解除合同造成物业服务人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业主的事由外,业主应当赔偿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