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主要包括业主对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对建筑区划内的共有部分共有的权利以及对建筑区划内的共有部分共同管理的权利。 一、业主能否只卖住宅,不卖电梯等共有部分 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民法理论的规定,在专有权、共有权以及管理权这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三大要素中,专有权具有主导性。区分所有人取得专有部分所有权,即取得共有部分共有权及管理权;同时,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转让的,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因此,业主不可以只卖住宅,不卖电梯等共有部分。 二、商铺商标局门前使用权是几米? 各地规定不一,建议您咨询当地有关部门。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同管理的权利。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商铺门前使用权确权: 1、如果商铺门前在小区内,商铺门前道路(包括商铺门前的人行道)的使用权归商铺全体业主,商铺门前使用权也是既不属于你,也不属于物业。 2、如果商铺门前对着是公用街道的话,那么商铺门前道路(包括商铺门前的人行道)的使用权是归政府所有的,商铺门前使用权既不属于个人也不属于物业。 三、业主对专有部分的权利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