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进行招投标过程中,需注意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以确保公平竞争。根据招投标法规,投标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资格证书等证据,而招标人也需提供招标文件等证据。同时,对于双方提供的证据,需进行审查和评估,以确保其真实、准确。若发现证据不真实或涉嫌欺骗,应立即停止合同谈判或撤销合同。 法律依据: 1.《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五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招标人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证明文件、资格证书、工商登记证、税务登记证等。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认真审查,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承诺内容等进行评估。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三条:当事人应当对合同的订立、履行等事实进行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