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政府采购的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以下简称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 第三条 货物服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采购人依法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采购方式。 邀请招标,是指采购人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随机抽取3家以上供应商,并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其参加投标的采购方式。 第四条 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确定分别适用于本行政区域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