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之间房事一方不愿意如果强迫是犯法。夫妻一方不同意发生性关系算强奸,夫妻强制发生性关系有罪,无论是婚内还是婚外只要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之性交的行为都构成强奸罪。我国法律原则上将在法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违背妻子的意愿、强行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排除在强奸之外,造成伤害后果或者有虐待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以其他罪如故意伤害罪、虐待罪等论处。 夫妻任何一方都有性自由的权利,这个权利不会因为双方结婚而消失,如果一方不同意性生活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但是不可以强制发生性生活。如果丈夫通过暴力、胁迫等方式强迫妻子发生性行为,该行为否则可能构成强奸罪。我们国家对于男性的性保护并没有那么强制性的规定,所以强奸罪不包括对男性使用暴力、胁迫的方式发生性行为,但是也有可能构成强制猥亵侮辱罪。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