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城管拿走的东西按什么罚款
释义
    城管没收东西,一般会被罚款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那么当事人可以拒绝城管的处罚,并且有权进行检举。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对使用的非法单据予以收缴销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进行行政处分。被没收东西的当事人需要依照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7 12:2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