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章损坏的更换方法 |
释义 | 公章更换流程:单位需提交上级主管部门批文,社会团体需提供市民政部门证明,企业单位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然后,需经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批准,办理公章刻制换信手续。刻好后,须送交公安机关盖章备案。 法律分析 公章坏了,更换流程如下: 1、单位刻制公章的,需提交上级主管部门的批文;社会团体刻制公章的,应提交市民政部门证明;企业单位刻制公章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须经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批准,并办理公章刻制换信手续,刻好后须将印章送交公安机关盖章备案。 拓展延伸 公章损坏后的紧急替代方案 当公章损坏后,为了确保正常的公章使用,可以采取以下紧急替代方案:首先,立即联系公章制作机构,说明公章损坏的情况,并请求他们尽快提供一份新的公章。同时,可以向相关部门或机构申请临时使用公章的许可,以确保正常办理公章需要的事务。此外,可以使用印章刻制工具,临时制作一个简易的印章,以暂时替代损坏的公章。但是,使用临时印章时应注意保密,避免被他人滥用。最后,在取得新公章之前,应妥善保管临时印章,并及时将新公章用于正式文件的盖章工作。请注意,以上提供的是紧急替代方案,最终还是需要尽快修复或更换损坏的公章。 结语 公章损坏后,为确保公章使用,可紧急替代方案:联系制作机构,申请新公章;申请临时使用公章许可;制作简易印章暂代;保密使用临时印章;修复或更换公章。请注意,以上为紧急替代方案,尽快修复或更换公章为最终目标。 法律依据 《天津市印章业治安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印章业的治安管理,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专营、兼营印章刻制业务及需刻制公章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天津市公安局是本市印章业治安管理的主管机关,各公安分局依照本办法负责辖区内印章业治安管理工作。 第四条 凡经营印章刻制业务的,须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手续。经公安机关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公安机关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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