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根据规定作品临摹有著作权吗 |
释义 | 临摹作品一般没有著作权,临摹品如果是对原作品的简单复制,不管采用什么方式临摹,都只是对原作品的再现,并没有包含独创性,因而它不是作品,不能成为《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 临摹品如果要享有版权,受《著作权法》保护,必须是具有独创性的作品。也就是说,临摹的人如果在原作品的基础上加入了自己具有个性化、独创性的元素,使临摹作品有区别于原作品的实质性改变,那临摹品可构成新的作品,也是原作品的演绎作品。 一、作品满足哪些条件才享有著作权? (1)独创性,即作品必须是由作者通过独立构思和创作而产生。具有独创性的作品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2)可复制性,即指可以通过印刷、复印、临摹、拓印、录音、录像、翻录、反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但无论采用什么复制方式以及复制多少作品,均不会改变作品的内容及思想。 (3)合法性,作品应当以法律所允许的客观形式表现出来。公民从事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二、哪些作品享有著作权?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视听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 三、著作权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1、著作权自作品完成时自动产生; 2、专有性,即著作权人排他性的享有相应的著作权; 3、地域性,即除加入国际公约或缔结双边协定外,一个国家法律所保护的某项权利只在该国范围内发生法律效力; 4、时间性,除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性不受保护期的限制外,其他权利都保护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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