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般形式案件处理流程有哪几个? |
释义 | 绝大部分的刑事案件,从人被抓直到判刑,都要经历三个阶段,也就是说,一个刑事诉讼的完整程序包含: 侦查阶段(公安阶段)、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阶段)、审判阶段(法院阶段) 侦查阶段(公安阶段) 从人被抓一直到案件移送检察院,这一阶段称“侦查阶段”,一般情况下是三个月左右。主要包括拘留以后一个多月,和执行逮捕以后两个月左右。这一阶段的工作重心在于通过公安部门的侦查,搞清楚案件的来龙去脉、基本事实。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阶段) 案件由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起诉部门后,即进入了审查起诉阶段。 一旦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那么案件审查时间将重新计算 审判阶段(法院阶段) 在这一阶段,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除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一审法院判决后,该判决书无论如何判,都并非马上生效,而是有十天的上诉期,在此上诉期内,被告人可以无条件上诉。 一、逮捕判刑需要多长时间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办案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如果是交通不便地区、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等可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然后案子移交到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是否起诉的决定。如检察院认为证据不够充分,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以两次为限。检察院的向对应的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如果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可以上诉;如果检察院认为一审判决确有错误的,也可向上一级法院提出抗诉,案件进入二审程序。二审的审判时限两个月,特殊情况可以再延长两个月。综上所述,一个刑事案件,如果不复杂,案情简单,会在五至六个月审理结束,如果复杂,又多次退回,那审限最长会在二年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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