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幼儿园转让需要哪些手续 |
释义 | 法律分析:幼儿园转让需要如下手续: 1、申请变更登记,应由民办幼儿园及其上级法人单位指定本单位员工或者委托者具有资格的代理机构的代理人作为经办人负责办理; 2、办理变更登记时,需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原件、经办人的身份证; 3、教育局收到民办幼儿园申请变更的全部有效文件后,根据幼儿园当年年检结果,在3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变更或不准予变更的决定,并书面通知民办幼儿园。 一、幼儿园转让需要如下材料: 1、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原件; 2、经办人的身份证; 3、如变更举办者的需出具原举办者的资格证明文件和变更后举办者的资格证明文件; 4、变更法人代表的,需分别出具原法人代表和变更后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如不能出具的,必须有书面说明材料。 二、幼儿园需要如下工作人员: 1、幼儿园园长、教师应当具有幼儿师范学校毕业程度,或者经教育行政部门考核合格; 2、医师应当具有医学院校毕业程度,医士和护士应当具有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程度,或者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 3、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健培训; 4、保育员应当具有初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 总之,幼儿园转让需要申请变更登记,教育局收到民办幼儿园申请变更的全部有效文件后,根据幼儿园当年年检结果,在3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变更或不准予变更的决定,并书面通知民办幼儿园。变更法人代表的,需分别出具原法人代表和变更后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如不能出具的,必须有书面说明材料。 法律依据:《幼儿园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国家实行幼儿园登记注册制度,未经登记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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