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第三套房契税新政策是:第三套房的契税统一按照房产评估价格的3%交纳,在签订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取得其他具有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向契税征收机关进行缴纳。 法律客观: 《契税法》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第九条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日,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