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平昌县人民政府? |
释义 | 法律分析: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政策措施。 (二)负责省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三)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公文。 (四)研究各市县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请示省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省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五)督促检查各市县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对 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国务院领导重要批示指示和 省政府决定事项、省政府领导同志指示,以及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省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六)负责省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省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协助处理各市县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向省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七)负责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和省人大、省政协交省政府的有关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 (八)负责全省政务信息的采编、分析、上报,管理省政府门户网站,负责《海南省人民政府公报》的编辑、出版、发行。 (九)负责全省政务公开日常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负责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电子政务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电子政务工作。 (十一)负责推进全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十二)负责监督指导全省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依法查处档案违法案件。 (十三)负责全省国防动员的综合计划、组织协调、检查督导、文秘服务工作。 (十四)管理省信访局。 (十五)完成省委、省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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