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项目单位向地级市或县级能源主管部门提交固定资产投资备案表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申请表,应包含以下材料:(1)符合建筑等设施安装光伏发电系统相关规定的项目方案;(2)项目用地或屋顶等地址等使用证明;(3)地级市或县级电网公司出具的项目并网接入意见;(4)如果项目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则需提供与电力用户签订的能源服务管理合同等材料;(5)地方政府根据有关规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十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一)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 (二)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 (三)拆除施工组织方案; (四)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