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资本公积金属于什么 资本公积金,是指直接由资本原因形成的公积金,如超过票面价额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额、公司财产重估增值、接受捐赠的资产价值等。公积金的用途为转增股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经股东会决议,公积金可以转为股本,按股东原有股份比例发给新股或者增加每股面值。用法定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时,以转增后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为限。 二、资本公积核算内容有哪些 包括资本(或股本)溢价、接受捐赠资产、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准备、股权投资准备,拨款转入、外币资本折算差额、其他资本公积。 1、资本(或股本)溢价,是指企业投资者投入的资金超过其在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 2、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准备,是指企业因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而增加的资本公积; 3、接受现金捐赠,是指企业因接受现金捐赠而增加的资本公积; 4、股权投资准备,是指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因被投资单位接受捐赠等原因增加的资本公积,企业按其持股比例计算而增加的资本公积; 5、拨款转入,是指企业收到国家拨入的专门用于技术改造、技术研究等的拨款项目完成后,按规定转入资本公积的部分。企业应按转入金额入账; 6、外币资本折算差额,是指企业接受外币投资因所采用的汇率不同而产生的资本折算差额; 7、其他资本公积,是指除上述各项资本公积以外所形成的资本公积,以及从资本公积各准备项目转入的金额。债权人豁免的债务也在本项目核算。 三、资本公积核算内容的变化 新会计准则体系下,资本公积的核算内容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原本在“资本公积”核算的非经常性损益的内容改为在“营业外收入”核算。 2、外币资本折算差额不再存在。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六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以及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列入资本公积金的其他收入,应当列为公司资本公积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